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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15 04: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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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春运是疫情平稳转段后的首个春运,做好今年春运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的春运形势复杂,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客流量将大幅增加。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做好春运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做好今年春运工作作为开年头等大事,加强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经市里预计,2024年春运期间营业性客运量较2023年有大幅度增长,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送量约3090万人次,较2023年上升25.4%,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61.2%。预计我区春运旅客也将明显上升。

  (二)交通出行结构持续调整。当前,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由于高速公路继续实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以及节前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旅游流等相互叠加,自驾车探亲、旅游比例和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春运将面临新的出行特点的考验。

  (三)交通运营安全挑战较大。我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多,运输范围广,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面临恶劣的地理环境、气象环境;同时,成品油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面临巨大的保供任务,存在车辆连续运行及驾驶员疲劳驾驶的潜在风险。预计今年春运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较多,加之春节前后人流量、车流量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此外,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而今年春运期间短途出行繁忙,春节前后客流量、车流量剧增,安全压力较为突出。

  (一)发挥综合交通优势,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公交和轨道交通要发挥覆盖面广、循环速度快的优势,及时疏运旅客。轨道、公路、水路、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相互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抓好旅客换乘组织工作。公交车、出租车与火车站、轨道站点之间的接驳运输要及时跟进,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

  (二)科学调度运力,服务多方运输需求。要根据客流需求,灵活安排好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要加强节前返乡、节后返岗的客流接驳转运组织,要增强跳磴镇等地区农村赶集、群众公墓祭祀等活动的公交客运运力保障。

  (三)客货兼顾,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要组织好粮食、油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一)强化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

  (二)优化乘车环境。要督促轻轨站和有条件的公交场站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要加强对站务、售票和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推行规范化服务,保证环境舒适、秩序良好。

  (三)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

  (四)加强道路畅通保障。区交通局和有关镇政府要加强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对主干道、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五)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加强安全出行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旅客疫情防范和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职工休息的权利。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码头、从业人员等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立即整改。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加大联合路检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做好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交通运输防范应对工作。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长途客车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不熟悉道路引发交通事故。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要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航行和作业的要求。

  (三)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管控等突发情况、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其他突发事件预案“四项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四)做好传染病防控。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情况,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传染病防控指导。各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客运场站、运输工具的环境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强化司乘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引导旅客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提醒其在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佩戴口罩,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前备足应急物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应急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二)做好道路治堵保畅。提前梳理排查易拥堵缓行路段,分析致堵原因,分类制定疏导方案。强化重要运输通道、关键节点、易拥堵瓶颈路段的路网检测调度和应急处置,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确保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恶劣天气下督促道路客运调整运营计划,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

  (一)强化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及“羊儿客”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协作努力保证道路畅通。

  (二)维护治安秩序。公安部门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加强重点公共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三)共享气象信息。应急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重点强化对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报,为有关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四)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畅通民意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

  春运期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数据统计工作。2024年3月6日前,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将2024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区交通局,区交通局梳理汇总后上报。联系人:米勇田;联系电线(节假日及夜间)。